电视机为何迟迟修不好 律师支招应对家电维修陷阱
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家里的电器越来越多了,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故障,如果是小问题市民自己都能解决,可出了大问题,只能求助于电器售后服务维修点。然而请人上门维修难免遇到专业技能不高、乱喊价的维修人员,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?“帮帮团”律师给广大消费者支招。
电视机迟迟修不好
去年10月,蓝先生在南宁花了3000多元买了一台彩电,当时由于各种原因,一直放在家里两个月没有使用。同年1月份妹妹结婚时,蓝先生把彩电送给了大化老家的妹妹,可没过几天,妹妹就告诉他电视出现了雪花。随后,维修部工作人员来到家里检查发现是电路板坏了,需要返厂维修,接着带走了电路板。2月12日,蓝先生打电话问维修部,对方说还没修好。25日又打电话去问,对方仍说没修好,并表示如果还修不好就换电路板。蓝先生求助,对于他这种情况该注意些什么?如果电路板换了新的,保修期能不能从新电路板装回电视机时重新计算?
“帮帮团”律师(中司律师事务所陈翼)支招:家电维修时,消费者首先要查清是否在“三包”期内,如不属“三包”范围内的,应先弄清楚家电的故障、维修零部件的名称、维修价格等,避免售后服务漫天要价,或者把一个小毛病说成多个问题。保修单是消费者要求商家履行“三包”义务的法定凭证,因此一定要认真填写并保留保修单。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部分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规定,“三包”期是从消费者购买商品之日算起,如果“三包”期内进行过维修,维修期从中扣除。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符合退、换货条件的,可要求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。
其次,维修时要去找该品牌的售后服务网点或找信誉好、技术过关的、有正规门面的维修店,此外维修前应问清收费标准,并索要《维修价目表》或《零配件价目表》,如需上门服务的,还应查看维修人员是否具有维修资质证书、上岗证、身份证明,问清是否有上门服务费以及收费标准;别轻信声称“免费上门维修”或“只收配件费、不收维修费”的“维修游击队”。
再次,需更换零部件的,将更换下来的旧部件保留,以便在产生质量疑问时,送到有关部门检测,作为投诉的重要依据。消费者维修家电时,要谨防被一些不正规的维修人员借口修起来很麻烦,要把家电搬到维修部趁客户不在现场时随意“制造”配件故障来索要高额维修费,或者将价格昂贵、质量很好、没有损坏的零件替换成廉价的或从旧电器上拆下来的零件。
最后,一旦发生纠纷,消费者可先与售后服务中心交涉,交涉不成要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,或向消协投诉,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另外,维修记录详细记录维修内容,因此消费者在维修时应索要维修记录,以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有据可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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